按照枣庄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做好2024年度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通知》的要求,现将滕州市天水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开展清洁生产审核的信息进行公示:
滕州市天水生物科技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杨景春,注册地位于滕州市大坞镇精细化工基地。
使用的有毒有害原料主要有甲醇(28.65t)、正丁醇(14.6t)、硫代乙酸(10.45)、盐酸(14t)、乙醇(60t)、氢氧化钠(17.56t)、二氯甲烷(23.17t)、醋酸(0.026t)、醋酸酐(0.05t).
2023年我公司废水排放量为11916吨,全厂废水全部排入污水处理站进行预处理,处理后出水指标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等级标准及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即COD≤500mg/L、氨氮≤35mg/L;废气排放指标为:非甲烷总烃24.7mg/m3、颗粒物5.0mg/m3、甲醇35.5mg/m3、氯化氢4.35mg/m3、二氯甲烷0.019mg/m3、甲醇6mg/m3;2023年共产生污泥187.503吨、废旧活性炭1.022吨、有机残渣145.765吨,全部转移至济宁海螺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和高能时代环境(滕州)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废气、废水均达标排放,危险废物已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公司处置;按照国家及地方要求落实了各项环境风险管控措施。
滕州市天水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二0二四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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